基本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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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節提供了描述 C++ 程式語言時所用的特定術語和概念的定義。
C++ 程式是一系列文字檔案(通常是標頭檔案和原始檔),其中包含宣告。它們經過翻譯後成為可執行程式,並在 C++ 實現呼叫其主函式時執行。
C++ 程式中的某些詞具有特殊含義,這些詞稱為關鍵詞。其他詞可以用作識別符號。註釋在翻譯過程中會被忽略。C++ 程式還包含字面量,其中字元的值由字元集和編碼決定。程式中的某些字元必須用轉義序列表示。
C++ 程式的實體包括值、物件、引用、結構化繫結(C++17 起)、結果繫結(C++26 起)、函式、列舉器、型別、類成員、模板、模板特化、包(C++11 起)以及名稱空間。預處理器宏不是 C++ 實體。
宣告可以引入實體,將它們與名稱關聯並定義它們的屬性。定義了使用實體所需所有屬性的宣告是定義。程式中任何非行內函數或變數的定義,如果被odr-使用,則必須只包含一個。
函式的定義通常包含一系列語句,其中一些語句包含表示式,這些表示式指定了程式要執行的計算。
程式中遇到的名稱透過名稱查詢與引入它們的宣告相關聯。每個名稱只在其程式中的一部分(稱為其作用域)內有效。某些名稱具有連結,這使得它們在不同作用域或翻譯單元中出現時指向相同的實體。
C++ 中的每個物件、引用、函式、表示式都與型別相關聯,型別可以是基本型別、複合型別或使用者定義型別,可以是完整型別或不完整型別等。
已宣告的非非靜態資料成員的物件和引用是變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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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文件中的 基本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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